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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6

关于2026年: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省份:北京

内容: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采购项目公开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CXM2026110000042323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我司承保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该险种产生赔案,即不断产生待追偿案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追偿工作聘请律师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及中银保险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 原则上,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其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0. 律所具有代理保险诉讼案件有关的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并留下联系方式,我司收到邮件后会回复邮件并发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17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箱:zxxc99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26197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