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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天津农商银行总行友谊路办公区电力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7 浏览次数:2

【招投标】天津农商银行总行友谊路办公区电力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天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农商银行总行友谊路办公区电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3.8750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农商银行总行友谊路办公区电力改造项目,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电力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安装、整体送电调试及验收、供电检测、交接试验、正式通电和通电后所有资料的移交、涉及国家电网相关部门检查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完整的审计意见页、完整的三表一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由银行开具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四)参与采购活动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以下结果: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因招标采购活动受过行政处罚的投标人;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对于上述1、2、3中任意项的查询信息中存在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存在不良记录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与本项目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试类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等级须满足:
1.2025年7月1日前核发的旧版证书,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2025年7月1日(含)以后核发、换发的新版证书: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含限定10KV及以下三级证书)。
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可在试验后开具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认可的试验报告,出具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项目部人员配备: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说明。
注:投标人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提供证书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二)被采购人列入灰、黑名单的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25日8时00分到2026年8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形式发售,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