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广东
内容:
招标编号:ZBL-Fw-2026081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服务期限:1+1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组织综合考评,供应商年度评价表扣分超过30分,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年度评价表扣分不超过10分,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签一年)。预算金额:9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须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磋商承诺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 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登记表或购买本磋商文件的收费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汕头市。方式:办理投标登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现场领取:(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此项)。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箱:zxxc99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261973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