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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迎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244

有关-迎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受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对迎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建设运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迎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建设运营项目

1.2采购需求:为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突出“健康快乐”为养老服务的核心理念,为共同致力于提升健康养老服务品质,拟对迎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建设和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场所改造、场地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开发、人员聘用及管理、财务管理等。

1.3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对运营区域进行改造和装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按照公建民营方式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部分用房提供给乙方实施独立运营。甲方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配合乙方申报各项政策性补贴,以利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更好地运营,同时增加乙方的收益。

1.4合作期限:首次合作期限为5年,期满后根据运营情况协商续签。

1.5项目规模:运营面积约700平方米。本项目预估投资额(含一次性投资及一年内运营投资)最低为125万元,承诺投资额(含一次性投资及一年内运营投资)低于125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 (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1:30,13:00至17:30。

3.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下列报名资料送或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采购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