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复制内容!
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设备招标
设备招标

有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26

有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DK-0126BH2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 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
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合法授 权书,制造商授权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以及制造商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3)设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制造的产品,须提供货物的原产地承诺函(格式详见十 一)。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英寸及以上同类 型设备(需在合同或技术协议里有相应描述)交付总台数≥30台(套)的证明材料(提供合 同复印件,乙方应当为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复印件能体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 5)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 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6)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承诺书。
7)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3日16 时00分,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加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学机械抛光设备(招标编号:GKDK-0126BH211)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第五十八研究所,该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学机械抛光设备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化学机械抛光设备
(2)数量:5台
(3)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
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合法授 权书,制造商授权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以及制造商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3)设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制造的产品,须提供货物的原产地承诺函(格式详见十 一)。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英寸及以上同类 型设备(需在合同或技术协议里有相应描述)交付总台数≥30台(套)的证明材料(提供合 同复印件,乙方应当为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复印件能体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 5)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 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6)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承诺书。
7)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3日16时00分, 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加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9日09时00分。投 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5.2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