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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2026年援外培训生活翻译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299

邀请: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2026年援外培训生活翻译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D-ZC2026099

2.项目名称: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2026年援外培训生活翻译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项划分及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万元

23. 5

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请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需要单位 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0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 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