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WZB-LY-2026-133-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2500元,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科学技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
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 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 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
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
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 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 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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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 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资格条件: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邀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 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磋商保证金。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 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
单位公章。
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 承诺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方式:通过邮件获取。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 送邮件至邮箱(邮件内容须包含项目全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 名、联系电话、)并经电话确认。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
七、其他
合同包1:
采购标的: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
数量:1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232500;
保证金(元):2300;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