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6JTZBYN02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349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标专用章规模:本项目采购规模约263490万元(含税),其中S1 支撑型外包预估907万元(含税),S2支撑型外包预估123550万元(含税),S3支撑型外包预估112033万元(含税)范围:本招标项口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包一;(002)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包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标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取得的专业作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3.人员资质:(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项口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明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3)
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含下属分公司)。
注:以上人员不能复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累计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外包服务相关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5.无事故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且近两年内无安全事故记录,或由政府部门开具近两年的《无事故证明》证明材料。
6.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口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日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6)被中国通服总部级或各级公司纳入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17)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18)投标人或其人员涉及中国通服范围内的“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
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中国通服利益等严重违规违纪事项;
(19)投标人与招标人各级干部员工或其亲属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含影子股东关系);
(20)招标人离职或退休人员未过禁业期(总部、省级公司、专业(地市)子(分)公司党委、
党组织管理的管理岗位人员禁业期3年)去担任投标人高管或股东的;
(21)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中发生弄虚作假或类似行为:
(22)在所承担的中国通服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
工程施工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3)在所承担的中国通服非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4)在中国通服范围内,因投标人责任,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5)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所属员工群体上访造成影响的社会群体事件及影响公司商誉事件,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6)按照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
为管理办法》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7)经核定纳入S型业务范围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承接专业型外包业务(P型业务)。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002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日公开住监理招标-标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续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招标项的有效授权。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取得的专业作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3.人员资质:(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A证(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3)
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含下属分公司)。
注:以上人员不能复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累计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外包服务相关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口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5.无事故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且近两年内无安全事故记录,或由政府部门开具近两年的《无事故证明》证明材料。6. 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招标专用章(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
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口的相关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被中国通服总部级或各级公司纳入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17)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18)投标人或其人员涉及中国通服范围内的“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
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中国通服利益等严重违规违纪事项;
(19)投标人与招标人各级干部员工或其亲属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含影子股东关系);
(20)招标人离职或退休人员未过禁业期(总部、省级公司、专业(地市)子(分)公司党委、党组织管理的管理岗位人员禁业期3年)去担任投标人高管或股东的;
(21)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中发生弄虚作假或类似行为;
(22)在所承担的中国通服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工程施工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大田
(23)在所承担的中国通服非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4)在中国通服范围内,因投标人责任,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不在禁正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5)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所属员工群体上访造成影响的社会群体事件及影响公司
商誉事件,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6)按照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7)经核定纳入S型业务范围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承接专业型外包业务(P型业务)。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和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2028年支撑型外包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4家供应商为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水属子分公司提供各类支撑服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品类为S类支撑型外包服务供应商,涵盖S招标专素列支撑
外包服务,适配各子分公司综合业务支撑需求。
S1 是指公司向外包供应商采购支撑服务的合作方式。
S2是指公司向外包供应商采购短期、临时性、灵活劳务服务的合作方式。
S3是指公司向外包供应商采购客户定制服务的合作方式。
1.3预估金额(含税):本项目采购规模约263490万元(含税),其中S1支撑型外包预估27907万元(含税),S2支撑型外包预估123550万元(含税),S3支撑型外包预估112033万元(含税)。
1.4集中采购形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省公司集中统谈、各子分公司分签的模式落地执行。具体结果运用、合同签订及执行要求明确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及依据
省公司统一完成招标采购、确定中标结果及中标份额后,不统一签订总合同。由本次采购涉
及的各子(分)公司分别签约,严格对照对应标包的中标供应商、中标份额(各子分公司对
应的需求金额),单独与对应中标供应商签订专项服务协议,自主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2)合同履约管理要求
所有分签服务协议的服务周期、服务标准、考核规则、限价标准、履约要求,均需与本次招
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各子分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合作供应商的日常履约管控、服务考核、费用结算,省公司负责整体统筹、监督督导,确保集采政策落地到位。1.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03月31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7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划分明细如下:
标包一:服务内容S1+S3,服务区域云南省,标包预估金额139940万元。
(1)60%份额:份额预估金额83500万元,包含S1(预仙27907万元)、S3(预估55593万元),中标人数量1名:
(2)40%份额:份额预估金额56440万元,包含S3(预估56440万元),中标人数量1名。
标包二:服务内容S2,服务区域云南省,标包预估金额123550万元。
(1)60%份额:份额预估金额74270万元,包含S2(预估74270万元),中标人数量名:大田(2)40%份额:份额预估金额49280万元,包含S2(预估49280五元),中标人数量名。
项目合计预估金额263490万元,合计中标人数量4名。招标专用章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投标,但最多仅限中标1个标包。若投标大同时入围两个标包前2名中标候选人名单,优先中标预估份额金额更大的标包,自动丧失另一标包中标资格;空缺中标名额由对应标包内综合得分排名后续候选人依次递补。
1.8本次项目设置固定基准费率最高限价,S1和S3支撑服务基准费率含税最高限价为0.25%;S2支撑服务基准费率含税最高限价为0.7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联系人:刘 工
手机 :18310177803
邮箱:zblg1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