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江大道康庄小区新能源充电站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CDXCG2026081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部县滨江大道康庄小区新能源充电站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373687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浩瑞宏盛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生态停车场4253平方米,充电桩12个,配套电力、照明、绿化、便民驿站、 休闲娱乐等附属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部县滨江大道康庄小区新能源充电站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部县滨江大道康庄小区新能源充电站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和省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 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 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获取磋商文 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 法人授权书原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办人留加盖供应商 单位鲜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验);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核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部县
注:邮件发送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先生 158 1086 9687
邮 箱:bjzscz5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