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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叶枝至中路公路(路基宽7.5m)K49+820K50+169.880段应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7 浏览次数:7

招标: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叶枝至中路公路(路基宽7.5m)K49+820K50+169.880段应急

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Q-2026一WX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保僳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叶枝至中路公路(路基宽7.5m)K49+820TK50+169.880段应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962909万元,招标人为维 西保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59629.0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叶枝至中路公路(路基宽7.5m)K49+820~K50+169.880段应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叶枝至中路公路(路基竞7.5m)K49+820~K50+169.880段应急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或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 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公章); 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 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2)供应 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 机构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 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 标则无须提供)。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或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 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

金存款证明;

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公章);

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 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2)供应 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 机构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 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明 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 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 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 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供应商, 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 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 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 无在建承诺;

3.3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磋商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执业资格证 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②网上获取:将“①上述中要求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 联系工作人员。(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

③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 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