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华师一附中初中部校园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师一附中初中部校园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网络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B2026-097(华师校内项目编号:HSBWT05-20260152)
2.项目名称:华师一附中初中部校园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9.963907万元。包括暂列金 额1.65万元(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3万元(含税)。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的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列暂估价及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磋商响应时不得 参与竞争。供应商对不可竞争费用进行竞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采购需求:华师一附中初中部校园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二期),主要施工内
容为:敏行楼四周地面、花坛翻新及厚德楼北侧护栏改造、南侧地面砖翻新等,施 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园林、人行道翻新、排水、强弱电管廊等,具体详见施 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
供应商依法享受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等政策。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 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3)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 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6: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或邮寄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申请人应将获取采 购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 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